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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和大家分享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的变化,本期老戴和大家接着分享《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简称“新注释”)的新变化。
与财税〔2016〕36号文所附的注释(简称“旧注释”)相比,新注释在某些事项上出现了较大的变化,而且影响到相关纳税人的税负,某些事项只是把已有政策的规定明确纳入到注释范围内。
下面老戴和大家逐一分享一下这些变化了的事项。
一、销售服务
第一项交通运输服务中,明确了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这其实不是新的规定,而是把财税〔2017〕90号第二条的规定,纳入了新注释中。
第三项电信服务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注释明确将“手机流量服务”和“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从原来的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将根据新注释,该两项业务适用9%的税率。这也导致了三大运营商发布公告确定税率的调整,并在公告中提示可能对利润产生影响。
第五项金融服务中,将“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列入贷款服务征税范围,但其实这也不是新的规定,而是根据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中的“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可以推定如果持有到期取得的收益属于保本收益,则应作为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新注释只是将该合理推定明确纳入贷款服务的范围。
新注释将旧注释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原增值税应税劳务,合并成第六项生产生活服务,并对其中的一些细分服务注释进行了调整。
第2目信息技术服务中的第(5)点信息系统增值服务中,删除了“电子商务平台”。
第3目文化创意服务第(4)点会议展览服务中,明确了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其实这也并不是新的规定,而是将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的规定纳入新注释中。
第4目物流辅助服务第(7)点收派服务中,明确了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这是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的规定纳入新注释中。
第8目商务辅助服务第(3)点人力资源服务中,删除了“人力资源外包”。
第9目文化体育服务第(1)点文化服务中,明确了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服务缴纳增值税。这是将财税〔2016〕140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纳入新注释中。
二、销售无形资产
将旧注释中“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改为“其他无形资产”,并在“其他无形资产”的定义中,加入“以及其他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的兜底性解释。
以上就是9号公告发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些注释上的变化。
好了,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