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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积金提取限制取消,范围扩大!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会计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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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3月1日起,公积金多个提取限制取消,范围扩大

1.长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2月26日,长春公积金中心发布多项公积金调整政策,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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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oIxo9GvLXYV0V5VGvJ4AIw

 

该通知重点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停缴,月缴存额≥贷款月还款额且不低于下限,原则上仅用公积金账户冲还贷。缴存满半年、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账户封存且无异地缴存,可销户提取。原缴存协议无需重签,新政同步生效。

 

二、新增 “其他住房消费支出” 提取

 

1.物业费提取:近12个月无提取记录、吉林省内有自住住房,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长春市区每年≤3000元/套,其他地区≤2000元/套,不补提。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吉林省内新建自住住房,可一次性提取,额度不超实际支出,不受12个月间隔限制。

 

3.契税:购吉林省内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一次性提取,额度不超实际支出,不受12个月间隔限制。

 

4.优化电梯提取:加装 / 更新电梯,可在登记证下发24个月内一次性提取,额度不超个人实际分摊费用,不受 12 个月间隔限制。房屋在缴存地,产权可为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

 

5.异地全款购房提取:购房地非缴存地,需在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证满半年后申请提取。

 

2.延边:取消多项提取限制

 

2月27日,延边公积金中心发布多项公积金优化通知,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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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0ai84s7L7abUiqDKu56_dw

 

通知重点如下:

 

一、归集方面

 

取消公积金异地转入的时间限制。在延边州内设立账户后,即可将外地的公积金转入本地。

 

二、提取方面

 

1.取消购房提取次数限制:以家庭为单位,仅需每次购房提取间隔满3年。

 

2.优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取流程:开通线上办理渠道,通过信息共享能获取到贷款数据的,缴存人按每月还款额按月提取公积金。

 

3.取消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月供条件限制: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总额大于当月应还款额,即可冲还贷款。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方面

 

1.规范缴存基数、比例:降低使用门槛,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与单位职工标准同步。

 

2.优化缴存方式:缴存方式由按月托收优化为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灵活主动缴存,实现 “即开户、即缴存、即贷款”。

 

3.取消销户提取时间限制:账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实现 “随时缴、随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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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支持装修、购买车位提取,放宽提取时限

2月2日,福建省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阶段性实施普惠性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商办用房补贴等购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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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fdcschgjj/202602/t20260202_7088216.htm

 

近日,福建多地陆续出台各项具体优化政策,整理重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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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dpxzKZBpqz1fd7B1yuKRhQ

 

通知重点:

 

1.支持装修提取。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单价计算,其中装修单价按每平方米1600元核定,同一套房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一套住房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装修提取时应与该住房上次装修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2.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缴存人在省内购买与自有房产同一小区、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3年内,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延续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

 

??购房时间需为2025年1月1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的以取得新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4.放宽购房提取时限。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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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最高可申请100%租房补贴

2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布《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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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VuIkOEFR_h2UJ5y0a8KPkQ?click_id=14

 

补贴标准和范围:

 

1. 经认定的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按照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100%、100%、70%、50%、50%给予补贴。人才认定地在县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在认定地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

 

2. 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实际租住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补贴;超过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补贴。

 

3. 租金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若本文件到期时,申请人累计享受补贴时长未满36个月,不再继续享受后续补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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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2月25日,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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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点如下:

 

一、关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缴存人家庭购买符合规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保持不变。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5%。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

 

优先保障首次住房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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