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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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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3-13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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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财会专业人才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
  根据新时期财会专业人才发展要求,为提高财会专业人才服务财税重大改革能力水平,我厅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公开征集 财会专业人才参与省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通知征集的财会专业人才是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省会计领军人才(省财会金融领军人才)、财会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等高端财会人才,以及具有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审计人员。
  二、人员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 的行业实践经验,熟悉财政政策法规及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具 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曾参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审计或重大 政策研究者优先。
  (三)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 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 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不诚信名单,或者有其他不 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主要包括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现场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分上、下半年两个批次开展。
  (一)前期准备阶段(上半年3月下旬-4月中旬/下半年8月下旬-9月上旬)。现场集中培训和分组分工,收集并研究有 关绩效评价资料;线上拟定绩效评价方案,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二)现场评价阶段(上半年4月中旬-5月下旬/下半年9月上旬-10月中旬)。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实地核查, 做好现场评价工作底稿,综合分析主要绩效和发现的问题,形 成绩效评价初步结论。
  (三)形成报告阶段(上半年5月下旬-6月下旬/下半年10月中旬-11月上旬)。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绩效评价 报告并与被评价单位沟通,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四、保障措施
  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后勤保障;按标准统一承担现场评价期间差旅费用;对按时按 质完成工作的个人,其绩效评价工作业绩可作为会计类职称评审、人才选拔的业绩成果内容。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绩效评价工作报名表》(详见附件), 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3月18日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和Excel版名统计表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ysjxgl@163.com。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与报名人员确认具体工作事宜。
  联系人: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刘麒0731-85165872
  附件:
  1.绩效评价工作报名表
  2.2026年绩效评价工作报名统计表
  3.关于公开征集财会专业人才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绩效评价工作报名表.rar    
附件2:2026年绩效评价工作报名统计表.xls    
附件3:关于公开征集财会专业人才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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