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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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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施工合同是按照同一应税交易还是兼营业务?增值税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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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4394
受理号:
 2024042436077458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标题:
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时增值税开票税率取值问题咨询内容:
施工EPC总承包合同里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费率全部取9%,还是一定要区分设备费增值税为13%开具,安装费增值税按9%开具。咨询人:
 黄**咨询时间:
 2024-04-24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回复时间:
 2024-04-28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您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核算适用税率的销售额,来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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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a6c8db8bf2a40a392a1f00fc9ab41ce

EPC施工合同

留言时间:2020-11-17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EPC施工合同是按照混营业务还是兼营业务?增值税有何规定?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附件2:……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兼营。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EPC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属于兼营行为,针对EPC合同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具体涉税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税政解析与策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但这主要用于工程造价的构成界定。在税务上,它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可以将所有包含设备的业务都归入9%的建筑服务范畴。

目前在EPC总承包合同中,一些单位将其中设备购置费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混同于工程所用材料,将本应按13%税率计算的设备购置按9%计算税款,以为只要业主同意就可以实施,其实此做法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项明确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对于EPC合同中的设备采购、勘察设计与工程施工,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基本也是按兼营认定,因此,设备采购不能混同于建筑业税率计算税款,应按货物销售13%的税率计算,否则存在设备采购与建筑服务因划分不清,将建筑服务也从高适用13%税率的风险。
所以对EPC总承包合同中有空调设备采购,也有装修材料,应先区分兼营业务,再对兼营的单项业务是否构成“同一应税交易“进行判断。具体分析:1、装修材料是构成装修工程的一部分,应并入建筑服务开9%发票。2、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应当作为与建筑服务的兼营行为,同时因为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是“同一应税交易”,应适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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