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照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公路、水路等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如果取得的是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也可以按照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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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照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公路、水路等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如果取得的是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也可以按照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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