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从去年开始给下属的子公司派遣人员,但我们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请问今年开始我们还能否给子公司开劳务派遣发票?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但应注意,这个条款是对劳务派遣差额征税的规定。也就是说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不能享受差额征税的优惠,但不代表贵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劳务派遣服务,贵公司还是要根据劳务派遣的性质来判断服务的类别,如果确实提供的是劳务派遣服务是可以按劳务派遣服务开具发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