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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4-22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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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驿站(横琴)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澳深合经发通〔2026〕14号  发布时间:2026-04-10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驿站(横琴)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4月10日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驿站(横琴)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驿站(横琴)(以下简称“人才驿站"),规范其运行管理,完善服务功能,保障驿站正常、有序运营,进一步优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为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下列用词的定义为:

(一)学历人才,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以内的就读或毕业于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就读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大健康、人工智能、医学等理工类专业领域的学士、硕士、博士(排名参考近五年内最新榜单),其中博士不限毕业时间。

(二)技术技能人才,是指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澳门学历人才,是指毕业五年以内的澳门居民学士、硕士、博士,其中博士不限毕业时间。

(四)重点人才,是指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持广东省“优粤卡"的人才、经澳门《人才引进法律制度》引进的“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获省会城市或副省级及以上城市评定的高层次人才、经合作区人才主管部门评估符合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但尚未来琴创新创业的人才。

(五)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是指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入围决赛的人才团队,或由合作区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创新创业团队。原则上要求单个人才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

(六)国际人才,是指有意向来澳门、横琴就业、创业的海外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全球范围内的顶尖科学家、国际知名高校教授、学者、研究员、国际知名科技企业科研人才或管理人才、以及学历人才。国际知名高校范围与本条第一项所指学历人才的高校范围一致。国际知名科技企业为世界五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胡润百富》榜单)范围内的科技企业。

第三条 人才驿站服务对象

人才驿站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来合作区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及团队。本办法所指的人才驿站所在位置以合作区人才主管部门发布为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条 主要职能

人才驿站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为来合作区游玩研学、创新创业(持有相关证明)的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澳门学历人才、重点人才和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等各类人才提供免费短期住宿;

(二)为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澳门学历人才、重点人才、优秀人才团队、国际人才等各类人才提供免费短期共享办公;

(三)为重点人才提供免费用车;为国际人才及其配偶提供免费短期住宿、机票、用车及优质岗位对接服务;

(四)为入站人才提供政务服务、政策咨询、展厅参观讲解、专业服务对接、活动交流、文献资源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 服务说明

人才驿站的主要服务如下,具体以合作区人才主管部门发布的服务清单为准:

(一)免费短期住宿服务。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通过人才公寓定向分配、向合作酒店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单人不超过十日的免费住宿。

(二)免费短期共享办公服务。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团队配套提供装修完善的免租、免物业管理费的办公空间,配备网络、办公桌椅、公共会议室、公共打印机等基础公共配套。

(三)免费用车服务。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合作区内及澳门、珠海主要交通枢纽免费用车出行或指定路线的机场、车站接送服务。

(四)免费机票服务。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全球范围内往返澳门、珠海的免费机票。

(五)优质岗位对接服务。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澳门、横琴、珠海的本地企业与人才双向匹配的优质岗位供需对接服务。

第六条 申请流程

到合作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及团队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申请认证:

(一)线上办理途径:通过合作区人才主管部门指定的人才驿站服务申请平台上传相关资料,认证人才资格后申请对应服务。

(二)线下办理途径:通过横琴国际人才驿站现场提交相关资料,认证人才资格后申请对应服务。

第七条 补充说明

本办法适用的服务对象办理人才认证或团队认证并经审核通过后,人才认证与团队认证的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人才及团队需在有效期内申请享受人才驿站的各项服务;有效期届满的,人才或团队需重新办理人才认证或团队认证的申请手续。

重新申请人才认证或团队认证,针对已经享受的免费短期住宿、免费用车等相关服务,不得重复享受。

人才或团队取得人才认证或团队认证资格后,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人才认证或团队认证资格自动失效:

(一)被取消重点人才、优秀团队对应相关资格的;

(二)入站人员或团队主动申请取消其认证资格的;

(三)入站认证有效期届满的;

(四)其他情况需要取消入站认证资格的。

除政务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外,入站人才及团队享受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才驿站其它各项服务的,应当提前向人才驿站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具体申请流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已获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办法》住房补贴的人才,不得重复享受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费短期住宿服务。已在合作区就业、创业的人才,不得申请及享受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费短期住宿服务和免费机票服务。

第八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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