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您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上的经办人及联系人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跨区域报验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点击【登录】。
二、系统跳转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后,选择相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进入功能,跳转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五、下拉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关联的“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及“实际经营期止”,跳转至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认】。
八、系统跳转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采集页面,预缴税款信息自动带出到跨区域经营情况活动栏。如需补充预缴税款信息,点击【增行】,填写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相应数据。如需删除预缴税款信息,勾选相应数据点击【删行】。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