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便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做市商规范开展做市业务,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2026年修订)》有关规定,优化基准做市品种管理及债券做市业务评价安排,相应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4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4〕109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6年5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