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管理人、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作,提升市场服务,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5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11月修订)》(上证函〔2025〕3797号)同时废止。
自发布之日起,请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根据修订后的指南办理本所基金业务。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5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