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nnqqu65dydsy
发生销售折让、折扣行为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6-05-20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您好,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或【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菜单,选择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