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发票能否抵扣?
解答:
水果发票能否抵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抵扣: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果,取得其他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直接以发票或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专票:一般纳税人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基数,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若小规模纳税人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仅能按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不得按照9%扣除率计算抵扣。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纳税人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为基数,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同样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不可抵扣
若企业购进水果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或取得的是批发/零售环节的水果普通发票,以及发票开具不合规、虚开发票等情况,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