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日,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同步重构糖税税制,均取消以往50%的从价税。从价征收方式无法区分饮料的含糖量高低,对健康引导的精准度不足,因此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均转向了“从量计征”模式。
具体来看,阿联酋设置了2档税率:含糖量为5克/100毫升—8克/100毫升的饮料,每升征收0.79阿联酋迪拉姆(约合1.46元人民币);含糖量大于等于8克/100毫升的饮料,每升征收1.09阿联酋迪拉姆。对于含糖量小于5克/100毫升的饮料,免征糖税。同时,阿联酋进一步扩大征税范围,将饮料粉、浓缩液等纳入征税范围。
沙特阿拉伯的糖税调整逻辑与阿联酋较为相似,但税率略有差异。沙特阿拉伯对含糖量为5克/100毫升—8克/100毫升的饮料,每升征收0.8沙特里亚尔(约合1.45元人民币)糖税,略高于阿联酋;含糖量大于等于8克/100毫升,每升征收1.10沙特里亚尔;对于含糖量小于5克/100毫升的饮料,同样免征糖税。
墨西哥自2026年1月1日起,大幅上调含糖饮料适用的生产和服务特别税(即糖税),并首次将使用非营养性甜味剂的低糖、无糖饮料纳入征税范围。含糖饮料税率由每升1.6451墨西哥比索(约合0.65元人民币)提高至3.0818墨西哥比索;代糖饮料税率定为每升1.50墨西哥比索。
2026年4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对现有糖税扩围,设置3档细分税率,按含糖量小于等于5克/100毫升、含糖量为5克/100毫升—10克/100毫升、含糖量大于10克/100毫升梯度计税,征税范围覆盖含糖汽水、果汁饮料、茶饮等全品类。
从这些国家(地区)的情况来看,糖税政策呈现出调整时间集中、征税范围扩大、调控方向更精准等特点。
具体来看,2026年成为糖税政策出台或调整的高峰期,这与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含糖饮料税收情况报告(2025)》对全球含糖饮料税收的现状、缺陷及未来方向的评估有关。从征税范围上看,部分国家(地区)将糖税的征税范围从传统瓶装饮料延伸至浓缩液、饮料粉、甜味剂饮品、乳制甜饮等饮品,进一步填补了征管漏洞。在调控方向上,一些国家(地区)将以往的从价计征,调整为按含糖量分级从量计征,由此实现“含糖量越高、税负越重”的精准调控。同时,在豁免标准上,多数国家以5克/100毫升为免征的含糖量标准,有助于引导饮料企业优化配方、减少糖分添加。(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