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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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被税务风险推送预警了,说是我们存在“异常红冲发票”,我们之前年度确实有负数发票开具,难道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6-05-22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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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老师,我公司被税务风险推送预警了,说是我们存在“异常红冲发票”,我们之前年度确实有负数发票开具,难道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吗?

答复:

红字发票是允许开具的,但是有条件的。

如果确实有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是允许开具负数发票的,红冲后一定要保留完整的证据链,比如退货单、合同终止协议、对方拒收证明等。

注意一:

税务上之所以设置“异常红冲发票”这个预警指标,因为若是企业频繁红冲发票,税务局会怀疑企业有人为调节收入的嫌疑。

注意二:

只有这 4 类情况可以红冲发票

1. 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

发生退货时,原已开具的发票不再准确反映实际交易金额,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收入。

2. 开票有误

发票开具后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如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等),且该发票已无法作废(如已跨月或已交付购买方),需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正。

3. 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

服务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原发票金额已不准确,需要红冲处理。

4. 销售折让

销售行为实际发生后,因质量问题、延期交付等原因给予购买方价格折让,需就折让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售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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