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老师,开具发票的过程中,经常提到对公打款、三流一致甚至四流一致,这些要求,税务上有明确规定吗?具体文件有吗?
答复:
是的,税务上有明确规定。
2026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问题即问即答之一》,首次以“正负面清单”条目化形式,系统梳理了发票开具的合规判定标准。清单涵盖主体、业务、票面、时限四个维度,共44条内容(正面清单16条,负面清单28条)。
比如一:
5.资金管理严格,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进行业务资金结算且资金流向与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一致。
比如二:
3.开票方与销售方、收款方保持一致,受票方与购买方、付款方保持一致。
比如三:
9.原则上应契合“四流”(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