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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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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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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