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在原电脑对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
操作路径如下:
1.在原电脑上进行数据备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依次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备份”;
2.将备份文件拷贝到新电脑,在新电脑中备份。操作路径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依次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择备份的文件点击“恢复”即可完成恢复。
二、若原电脑无法获取历史数据,可前往办税服务大厅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申请开通“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
具体步骤如下: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经授权开通扣缴权限的办税人员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功能,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业务进行办理。(该功能开通之后,使用时限只有72小时,请在时限内完成后续操作);
2.通过“实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
3.系统弹出提示“当前还未采集人员信息,是否从税务局端下载之前报送过‘当前未离职且任职受雇类型不是其他’的人员信息?”点击“下载”;
4.系统跳出“安全验证”界面,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使用实名账号绑定的手机进行短信验证,点击“验证”,即可完成。
5.下载完成后,通过“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选择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如需进一步查看明细,需点击“查看明细”,并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验证”,即可查看申报明细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