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政府性基金
税费专题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
交易所会计监管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典型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总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废止)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中注协审计风险提示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证监部门评估监管指引与评估风险监管提示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企业内部控制其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其他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其他金融法规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中登公司
期交所
商交所
金交所
中金所
中基协
中证协
中上协
中期协
其他证券法规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经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全国人大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1ug1gm99pv63a
全文有效
2026-08-20
2026-08-20
96x0rufv4zn8,tvgzlzw2g55o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审计报告(参考模板)》的通知
浙注协〔2026〕66号  发布时间:2026-03-26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新修订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提升民间非营利组织审计质量,规范审计报告编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审计报告(参考模)》(以下简称《参考模》),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参考模》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年报审计业务提供实务性指导,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应注意结合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机构的具体类型、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二、主要构成

《参考模》由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三部分组成,结合新制度修订要点,系统融入核心披露要求,补充约20余项披露事项,增强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三、应用提示

当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为新制度实施第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围绕制度衔接展开审计,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核查衔接调整合规性。重点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2025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表,是否设立新账并准确登记科目余额。对长期股权投资、文物文化资产等需重分类资产,应核查其分类与结转的合规性,并确保调整依据与过程记录完整。

(二)审查会计政策执行一致性。关注新制度实施后会计政策的选用与执行情况,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同行业保持合理一致,变更是否履行合规程序并充分披露。

(三)开展专项衔接事项审计。针对“预计负债核算”、“限定性净资产分类细化”、“捐赠资产入账价值确定”等衔接难点,实施专项审计程序,核查账务处理合规性,并对科目结转准确性进行重点复核必要时可请被审计单位补充披露衔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应对措施。

(四关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完整披露新旧制度衔接信息,包括衔接基准日、处理方法、主要调整项目及金额、未调整事项说明等,确保衔接过程可追溯、信息透明。

四、其他事项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联系电话:0571-85179573。

 

附件: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审计报告(参考模板).doc    
附件2.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参考模板).xls    
附件3.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附注(参考模板).doc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 年 326

 

附件1 参考模-无保留意见

XX[20XX]审字第XX号

ABC单位: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ABC单位财务报表,包括20XX12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XX年度的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ABC单位20XX12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X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ABC单位,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ABC单位管理层负责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ABC单位持续开展活动能力,披露与持续开展活动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开展活动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ABC单位、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ABC单位治理层负责监督ABC单位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提示:

如果注册会计师结合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应当删除“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措辞。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开展活动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ABC单位持续开展活动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或情况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ABC单位不能持续开展活动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XXXX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提示:

本模板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参考范例。如遇需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在无保留意见基础上增加强调事项段等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从业人员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审计情况编制审计报告。

附件3

ABC单位 

财务报表附注

(参考模板)

20XX年度[20XX1-XX]

一、单位基本情况

ABC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或本单位)成立于XXXXXXXX日,现持有XXX民政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开办资金:XXX万元;业务主管单位:XXX

本单位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由XXXXXXXXX构成,XXX任理事会理事长(或会长)。本单位共有会员XXX个(其中,单位会员XXX个,个人会员XXX个),专职工作人员XXX人,兼职工作人员XXX人,财务工作由XXX负责。

提示:

上述表述仅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如:

基金会决策机构为理事会,XXX任理事长,XXX任秘书长。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决策机构为理事会,XXX任理事长,XXX任执行机构负责人。

宗教活动场所最高权力机构为民主管理委员会,XXX任管委会主任。

本单位业务范围:XXX

本单位下设分支机构XXX家,分别为XXXXXXXXXXXX;设立时间分别为:XXXXXXXXXXXX

提示:

如不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可删除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表述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

(一)编制基础

本单位以持续开展活动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本单位自202611日起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开展活动能力评价

本单位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开展活动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提示:

应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开展活动能力。如果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则应说明导致对持续开展活动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提示:

期初、期末均没有余额且当年没有发生额的项目,可以视情况省略。

(一)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提示:

如果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本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提示:

1.若系中期报告,则应补充说明“本财务报表所载信息的实际会计期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设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应说明其财务报表所载信息的实际会计期间。

(三)活动周期

本单位以12个月作为一个活动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提示:

活动周期不同于12个月,并以活动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的,应修改上述披露,说明活动周期及确定依据。

(四)记账本位币

本单位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单位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单位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折算

本单位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时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八)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本单位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九)应收款项

本单位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单位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

提示: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若采用账龄分析法,则按以下描述披露:

对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提取XX%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XX%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两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XX%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三年以上的账款余额,提取XX%的坏账准备。

若采用余额百分比法,则按以下描述披露:

本单位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余额百分比法,按照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年末数的XX%提取。

本单位的坏账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应收票据有确凿证据表明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本单位按照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检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十)存货

1.本单位存货包括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2.本单位取得材料、物资、商品等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1)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2)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或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补价,区别不同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再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3.发出材料、物资、商品等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计价

提示:

以上三种计价方法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实际的计价方法选择其一。

4.本单位存货每年定期盘点一次。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存货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单位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长期股票投资和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按照成本法核算。

4.本单位在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在该长期股权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十二)长期债权投资

1.长期债权投资是指本单位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2.本单位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

3.本单位在期末对长期债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在该长期债权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十三)其他长期投资

1.其他长期投资是指本单位购入的在1年以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除股权和债权以外的其他各类投资。

2.本单位其他长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本单位在期末对其他长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其他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其他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在该其他长期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本单位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提示:

价值标准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确定,并明确具体金额

2.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缴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入账价值。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或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4)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补价,区别不同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再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款、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确定其入账价值。

3.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

-

-

机器设备

 

-

-

-

运输设备

 

-

-

-

电子设备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固定资产装修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

-

……

 

-

-

-

其他设备

 

-

-

-

提示:

1.折旧方法通常为: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或其他。当折旧方法选择“其他”时,请说明原因。

2.图书档案、艺术品、标本模型、动植物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不计提折旧。

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服务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商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当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其他后续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5.资产负债表日,本单位对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检查,如果发生了重大减值,也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该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

6.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者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十五)在建工程

本单位按照所建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1.对于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使用费等确定其成本。

2.对于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确定其成本。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将在建工程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十六)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确定的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按照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开始资本化

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中断期间内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3)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以下状态时,应当视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②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者合同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③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十七)文物资源

1.文物资源是指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认定为文物的有形资产和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古籍等藏品。

2.文物资源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无法取得历史成本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接受捐赠的文物资源,按照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4.文物资源本体的修复修缮支出,在发生时计入费用。

5.对于文物资源撤销退出等业务,在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按照固定资产清理进行会计处理。

6.文物资源不计提折旧。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是指本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2.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确定其实际成本。

2)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依法取得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或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4)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3.本单位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本单位无形资产类别及摊销年限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年)

软件

-

商标

-

土地使用权

-

......

 

提示:

无形资产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本单位期末对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检查,如果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该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支出

2.长期待摊费用在对应资产的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如果某项长期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本单位受益,将其摊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二十)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本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存货(如捐赠物资、代管物资)固定资产(如委托代管的设备、房产)无形资产(如委托代管的专利、版权)其他受托代理资产(如受托代管的股权、债权)

在确认受托代理资产时,同时确认受托代理负债。

(二十一)接受捐赠

本单位对于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对于接受捐赠收到的股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开具的捐赠票据等凭据金额入账。

本单位对接受捐赠的其他非现金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或者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受赠资产以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2.对于接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捐赠,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且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实无法可靠计量,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对于接受的文物资源捐赠,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3.对于接受的服务捐赠,如果捐赠方提供了发票等有关凭据,且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能够反映受赠服务的公允价值,按照凭据金额入账,其他情况不予确认。

4.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发生的应归属于其自身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当计入筹资费用。

5.接受的捐赠,如果由于捐赠方或法律法规限制等本单位之外的原因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冲减捐赠收入;如果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的确定顺序如下:

1.如果同类或者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如果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或者无法找到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应当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十三)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单位将其确认为负债,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1.该义务是本单位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四)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和处置受到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它净资产,即为非限定性资产。

1.时间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本单位在收到资产后的特定时期之内或特定日期之后使用该项资产,或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永久限制

2.用途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本单位将收到的资产用于某一特定的用途

3.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完全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认为限制已经完全解除

1设置的限制时间已经到期或时间限制已经解除

2设置的用途限制已经解除

对于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撤销对限定性净资产所设置限制的,在撤销时全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二十五)收入

收入是指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本单位收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总部拨款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

提示:

收入来源可根据被审计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修改,如该单位无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则应予以删除。

收入按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

收入的确认原则:

1)捐赠收入:对于无条件的捐赠,在收到捐赠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在取得捐赠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会费收入:本单位在已经收到会费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单位时确认收入。

3)提供服务收入:本单位已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获得客户的确认,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政府补助收入:对于无条件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5)商品销售收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单位;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以上收入确认原则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收入来源修改,不适用的收入类别应予以删除。

(二十六)费用

本单位费用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筹资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各项费用应当按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费用和限定性费用。

1)“业务活动成本”科目,核算本单位为了实现业务活动目标、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所发生的费用

2)“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本单位业务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3)“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本单位为组织和管理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4)“筹资费用”科目,核算本单位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5)“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本单位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6)“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本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费用

7)“其他费用”科目,核算本单位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业务活动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筹资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及所得税费用中的费用

(二十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提示:

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描述,若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也应予以说明:报告期本单位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241220日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本单位自202611日起执行。

本次变更经XX届理事会审议通过。

[1]

提示:

因财政部印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号)需所有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故理事会审议的内容是对执行新制度所产生的报表数据进行审议确认,而非审议是否执行该制度。

本单位自202611日起执行(财会〔202425)的规定,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按照新制度编制202611日资产负债表在编制2026年度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51231

202611

调整数

 

-

-

-

......

-

-

-

提示:

若(财会〔2024〕25号)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可按以下格式简化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241220日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本单位自202611日起执行。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单位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提示:

1.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描述,若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也应予以说明:报告期本单位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说明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变更日期以及原因;对当期和未来期间损益以及其他项目的影响数

3.会计差错更正

提示:

1.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描述,说明会计差错的性质、内容、形成原因;对当期和未来期间损益以及其他项目的影响数

2.若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也应予以说明:本期单位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3%5%6%9%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5%-13%

土地增值税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对预售房款根据房地产所在地规定的预缴率预缴。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计缴;预缴率适用房地产所在地具体规定。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XX%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等。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提示:

1.税率按照具体应税项目对应的税率披露,若报告期内有变动的,分年度披露。

2.分支机构等异地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说明分支机构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提示:

1.应披露报告期内所得税税率的变化、税率优惠政策,若税率、税率优惠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也应说明。

2.存在各税种的税负减免的,按税种分项说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3.享有其他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的,应说明该政策的有效期限、累计获得的税收优惠以及已获得但尚未执行的税收优惠。

(三)其他说明

提示:

对于超过法定纳税期限尚未缴纳的税款,应列示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提示:

如果表格项目只有一行,应删去合计行。

提示:

如系年度审计报告,建议作以下说明: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XX11日,期末系指20XX1231日;本期系指20XX年度,上年系指20XX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如系中期审计报告,建议作以下说明: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XX11日,期末系指20XXXXXX日;本期系指20XX11-2026XXXX日,上年系指20XX年度一年一期报表比较情况下),上年同期系指20XX11-XXXX同期报表比较情况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种类

期初

期末

现金

-

-

银行存款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注:“XX 项目专项资金XXX元,受限至XXXXXX 

(二)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种类

期初

期末

账面余额

计提跌

价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计提跌

价准备

账面净值

股票投资

-

-

-

-

-

-

国债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三)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类别

初数

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按票据类型列示如下:

项 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 计

-

-

2)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

项 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合 计

-

3)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 计

-

-

4)出票人未履约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

提示:

列示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原因。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

   

期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

-

-

-

-

1-2

-

-

-

-

2-3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续上表

   

期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

-

-

-

-

1-2

-

-

-

-

2-3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期末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XXX

2应收账款金额前5情况

客户名称

初数

末数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账龄

   

期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

-

-

-

-

 

1-2

-

-

-

-

 

2-3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续上表

   

期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净值

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

-

-

-

-

1-2

-

-

-

-

2-3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

-

-

-

期末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2其他应收款5情况

客户名称

初数

末数

欠款时间

欠款

原因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四)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账龄

   

初数

末数

1年以内

-

-

1-2

-

-

2-3

-

-

3年以上

-

-

......

-

-

 

-

-

2.预付账款主要客户

客户名称

初数

末数

发生时间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面

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五)存货

1.存货分项列示如下:

项 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材料

-

-

-

-

-

-

库存商品

-

-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包装物

-

-

-

-

-

-

委托加工材料

-

-

-

-

-

-

工具、器具

-

-

-

-

-

-

接受捐赠物资

-

-

-

-

-

-

已发出捐赠物资

-

-

-

-

-

-

......

-

-

-

-

-

-

 

-

-

-

-

-

-

提示:

“已发出捐赠物资”年末余额,系指捐赠物资按《公益活动方案》规定已发出,但报告日尚未收到受助方已收到捐赠物资证据的物资金额。

2.存货跌价准备:

1)明细情况

 

期初账面余额

增加额

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材料

-

-

-

-

-

库存商品

-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包装物

-

-

-

-

-

委托加工材料

-

-

-

-

-

工具、器具

-

-

-

-

-

接受捐赠物资

-

-

-

-

-

……

-

-

-

-

-

 

-

-

-

-

-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回原因

项 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材料

 

 

库存商品

 

 

......

 

 

 计

 

 

(六)待摊费用

待摊项目

初数

增加

摊销

末数

房租

-

-

-

-

保险费

-

-

-

-

......

-

-

-

-

合 计

-

-

-

-

(七)其他流动资产

 

初数

末数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

-

……

-

-

 

-

-

(八)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明细

长期投资分类

初始投资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续表)

长期投资分类

本期减少

末数

所占比例%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

 

......

-

-

-

-

-

 

 

-

-

-

-

-

 

2.长期投资本年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3.截止20XX1231日认缴的股权投资情况表(包括认缴未实缴):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取得方式

认缴金额

约定出资时间

实缴金额

实际出资时间

 

 

-

 

-

 

-

 

 

......

-

 

-

 

-

 

 

  

-

 

-

 

-

 

 

4.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的说明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影响程度

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

 

-

......

-

 

-

  

-

提示:

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如在财务会计报告报出前未获得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的,可按估计值披露,同时注明为估计值,并在下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当年实际值。

(九)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固定资产原价

-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运输工具

-

-

-

-

……

-

-

-

-

 

-

-

-

-

累计折旧

-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运输工具

-

-

-

-

……

-

-

-

-

  

-

-

-

-

减值准备

-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运输工具

-

-

-

-

……

-

-

-

-

  

-

-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运输工具

-

-

-

-

……

-

-

-

-

   

-

-

-

-

提示:

1.有用作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应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同时应保留意见。

2.若已计提减值准备,应详细说明计提减值原因及依据。

(十)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初数

增加

期减少

末数

资金来源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技术改造工程

-

-

-

-

 

......

-

-

-

-

 

 

-

-

-

-

 

提示:

1.上表中本期减少如非转为固定资产,应予以说明。可表述为:本期在建工程减少XX元,其中完工结转固定资产XX元,XXX原因减少XX元。

2.应该对长期挂账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说明,如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因,(特别关注“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停工或毁损,应提减值准备未提的情况)。

(十一)文物资源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价值确定方法

初数

末数

历史文物类

 

 

 

-

-

书画艺术类

 

 

 

-

-

......

 

 

 

-

-

 

 

 

 

-

-

提示:

取得方式一般分为外购、接受捐赠

(十二)无形资产

 

账面余额

增加额

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原价合计

-

-

-

-

 

专利权

-

-

-

-

 

 

非专利技术

-

-

-

-

 

商标权

-

-

-

-

 

著作权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累计摊销额合计

-

-

-

-

 

专利权

-

-

-

-

非专利技术

-

-

-

-

商标权

-

-

-

-

著作权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专利权

-

-

-

-

 

 

非专利技术

-

-

-

-

 

商标权

-

-

-

-

 

著作权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

-

-

 

提示:

有用作抵押、担保的无形资产,应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初数

增加

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他减少原因

装修费

-

-

-

-

-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十四)受托代理资产

资产类型

计价基础和依据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用途与代管要求

现金

 

-

-

-

-

用于“XX助学项目,需向捐赠人单独报告使用情况

银行存款

 

-

-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存货

 

-

-

-

-

需在XXXXXX月前发放至XX地区

……

 

-

-

-

-

 

合计

 

-

-

-

-

 

(十五)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类别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信用借款

-

-

-

-

保证借款

-

-

-

-

......

-

-

-

-

  

-

-

-

-

提示:

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说明:1.抵押或质押贷款的抵押或质押物及金额。2.保证贷款的担保方、担保条件等。

(十六)应付款项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

1.应付票据

项 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 计

-

-

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账龄

 

末数

款项内容

1年以内

-

 

1-2

-

 

2-3

-

 

3年以上

-

 

......

-

 

 

-

 

2)应付账款主要单位

   

末数

账龄

款项内容

未偿还原因

 

-

 

 

 

 

-

 

 

 

......

-

 

 

 

 

-

 

 

 

提示:

应列示金额前五位或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单位明细。

3.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账龄

 

末数

款项内容

1年以内

-

 

1-2

-

 

2-3

-

 

3年以上

-

 

......

 

 

 

-

 

2其他应付款主要单位

   

年末数

账龄

款项内容

未偿还原因

 

-

 

 

 

......

-

 

 

 

 

-

 

 

 

提示:

应列示金额前五位或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单位明细。

(十七)应付职工薪酬

  

初数

期增加

期减少

末数

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

-

-

-

其中: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成员

-

-

-

-

职工福利费

-

-

-

-

社会保险费

-

-

-

-

住房公积金

-

-

-

-

......

-

-

-

-

  

-

-

-

-

(十八)应交税

税费项目

初数

末数

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教育费附加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

消费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房产税

-

-

土地增值税

-

-

......

-

-

  

-

-

(十九)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账龄

 

期初

期末数

1年以内

-

-

1-2

-

-

2-3

-

-

3年以上

-

-

......

-

-

 

-

-

2.预收账款主要客户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收账款比例%

性质

 

-

-

 

......

-

-

 

 

-

-

 

(二十)预提费用

  

初数

提取

支付

末数

租金

-

-

-

-

保险费

-

-

-

-

借款利息

-

-

-

-

......

-

-

-

-

  

-

-

-

-

提示:

应说明预提费用计提依据。

(二十一)其他流动负债

 

期初数

末数

待转销项税额

-

-

......

-

-

 

-

-

(二十二)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类别

初数

末数

信用借款

-

-

保证借款

 

 

......

-

-

 

-

-

提示:

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说明:1.抵押或质押贷款的抵押或质押物及金额。2.保证贷款的担保方、担保条件等。

(二十三)长期应付款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

-

-

-

......

-

-

-

-

 

-

-

-

-

(二十四)其他长期负债

 

初数

末数

长期应付政府补助

-

-

......

-

-

 

-

-

(二十五)预计负债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未决诉讼

-

-

-

-

......

-

-

-

-

 

-

-

-

-

(二十六)受托代理负债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现金

-

-

-

-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存货

 

 

 

 

......

-

-

-

-

 

-

-

-

-

提示:

说明受托代理负债情况,包括受托代理负债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

(二十七)净资产

1.净资产

 

初数

增加

减少

末数

非限定性净资产

-

-

-

-

限定性净资产

-

-

-

-

合 计

-

-

-

-

2.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定条件(时间限定、用途限定)

3.净资产变动原因分析

1当年收支结余XX元,影响净资产增加(减少)XX元;

2其他增加(减少)净资产原因(如解除限定的金额、原因

(二十八)收入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捐赠收入

-

-

-

-

-

-

会费收入

-

-

-

-

-

-

提供服务收入

-

-

-

-

-

-

政府补助收入

-

-

-

-

-

-

商品销售收入

-

-

-

-

-

-

总部拨款收入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其他收入

-

-

-

-

-

-

 

-

-

-

-

-

-

1.捐赠收入

 

上年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限定性收入:

-

-

......

-

-

-

-

非限定性收入:

-

-

......

-

-

-

-

 

-

-

注:本期捐赠收入收到货币资产XX元。

提示:

说明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包括评估机构资质、估值方法)。

其中:

1)本期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本期发生额

到账时间

指定用途

支出进度

限定性收入:

-

 

 

-

......

-

 

 

-

-

 

 

-

非限定性收入:

-

 

 

-

......

-

 

 

-

-

 

 

-

 

-

 

 

-

2)涉外捐赠情况

境外捐赠方名称

本年捐赠

捐款用途

报备批准部门

现金

非现金

 

-

 

 

 

 

-

 

 

 

......

-

 

 

 

3)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的开展合作情况

境外组织(人员)名称

合作内容

合作方式

涉外资金规模

合作期限

合作报备部门

 

 

 

-

 

 

......

 

 

-

 

 

 

 

 

-

 

 

2.提供服务收入

 

上年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限定性收入:

-

-

……

-

-

-

-

非限定性收入:

-

-

……

-

-

-

-

 

-

-

3.商品销售收入

 

上年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限定性收入:

-

-

……

-

-

-

-

非限定性收入:

-

-

……

-

-

-

-

 

-

-

4.政府补助收入

 

上年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限定性收入:

-

-

......

-

-

-

-

非限定性收入:

-

-

......

-

-

-

-

 

-

-

提示:

若存在限定性的政府补助收入,分列披露。

5.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上年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短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

长期债权投资

-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

(二十九)业务活动成本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捐赠项目成本

-

-

-

-

-

-

……

-

-

-

-

-

-

提供服务成本

-

-

-

-

-

-

……

-

-

-

-

-

-

销售商品成本

-

-

-

-

-

-

……

-

-

-

-

-

-

会员服务成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十)税金及附加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消费税

-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

-

-

教育费附加

-

-

-

-

-

-

地方教育附加

-

-

-

-

-

-

房产税

-

-

-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

-

-

车船税

-

-

-

-

-

-

印花税

-

-

-

-

-

-

……

-

-

-

-

-

-

 

-

-

-

-

-

-

(三十一)管理费用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工资、奖金

-

-

-

-

-

-

办公费

-

-

-

-

-

-

水电费

 

 

 

 

 

 

邮电费

-

-

-

-

-

-

差旅费

 

 

 

 

 

 

折旧费

 

 

 

 

 

 

修理费

-

-

-

-

-

-

......

-

-

-

-

-

-

 

-

-

-

-

-

-

(三十二)筹资费用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利息支出

-

-

-

-

-

-

汇兑损失

-

-

-

-

-

-

……

-

-

-

-

-

-

 

-

-

-

-

-

-

(三十三)资产减值损失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短期投资跌价损失

-

-

-

-

-

-

坏账损失

-

-

-

-

-

-

存货跌价损失

-

-

-

-

-

-

长期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三十四)所得税费用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所得税费用

-

-

-

-

-

-

(三十五)其他费用

 

上年数

本期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

-

-

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的说明

提示:

如无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可表述为:本单位无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列示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注册或住所

本单位与其关系

 

 

 

......

 

 

(二)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交易金额

定价原则

备注

 

 

-

 

 

......

 

-

 

 

提示:

交易要素还需披露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等,可文字表述。

(三)关联方往来

1.关联交易未结算金额应收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应收项目

初数

末数

金额

坏账

准备

金额

坏账

准备

XXX单位

应收账款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XXX单位

其他应收款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XXX单位

预付账款

-

/

-

/

 

......

预付账款

-

/

-

/

 

 

-

-

-

-

2.关联交易未结算金额应付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应付项目

初数

末数

XXX单位

应付账款

-

-

 

......

应付账款

-

-

 

 

-

-

XXX单位

其他应付款

-

-

 

......

其他应付款

-

-

 

 

-

-

XXX单位

预收账款

-

-

 

......

预收账款

-

-

 

 

-

-

七、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1.本年度解除用途限制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XX元,其中:XXX

2.本年度解除时间限定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XX元,其中:XXX

3.本年度解除用途和时间限定转入非限定净资产:XX元,其中:XXX

八、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提示:

对于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披露其来源、时间或用途限定的具体内容、使用情况等。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

九、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提示:

包括受托代理资产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用途等。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受托代理业务”。

十、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提示:

应收款项、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发生重大减值的,应当披露减值金额、减值原因等相关情况。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十一、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提示:

对于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应当披露其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十二、接受服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提示:

简要说明接受志愿者服务等服务捐赠的服务项目、人次等情况。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接受服务捐赠情况”。

十三、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提示:

简要说明重大承诺和或有事项的有关情况,包括种类、形成原因、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等。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十四、担任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情况说明

提示:

说明包括参与的所有慈善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和财产状况等。

十五、文物资源的说明

提示:

说明文物资源(包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文物资源)类型、数量、来源等情况。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提示:

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情况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十七、出资设立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情况的说明

十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提示:

如果没有,应说明“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BC单位

XXXXXXXX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