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这个“坑”,一分钱没赚着,还多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6-08-20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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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一子公司向银行贷不了款,于是我们公司帮助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后全额下拨给子公司使用,贷款的利息由子公司直接支付给银行。我们公司没有取得一分钱的利息,现在税务机关要求我们补缴利息的增值税是否合理?

      答:感谢您的提问!贵公司向银行贷款后给子公司使用,应分解了,贵公司向银行贷款和借款给子公司两项业务。银行的利息虽然由子公司支付,但银行贷款利息应归属于贵公司的费用,相当于子公司以本向贵公司支付的利息替贵公司偿还银行利息。根据《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贵公司应按提供金融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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