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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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如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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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居民个人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规则如下:

  •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居民个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其应纳税额。同时,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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