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证券简称:三星新材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税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近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兰陵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催告书》(兰陵二分局税强催[2026]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的应缴纳的税款合计 21,239,074.21 元(分别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2,388,547.00 元、房产税1,608,996.64 元、环境保护税 314.42 元、企业所得税 17,063,079.88 元、印花税 97,356.67 元、资源税 80,779.60 元)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务机关要求国华金泰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缴纳上述合计 21,239,074.21元欠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的义务,如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本次应缴税款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尚未缴纳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国华金泰上述欠缴的税款及需缴纳的滞纳金事项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国华金泰上述欠缴的企业所得税 17,063,079.88 元属于 2025 年度,已于 2025 年报计入公司 2025 年当期损益;上述欠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资源税(合计4,175,994.33 元)属于 2026 年度,已计入 2026 年度当期损益;上述需缴纳的滞纳金(截至目前预估为 74.50 万元)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度当期损益,该滞纳金将影响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终以实际缴纳金额及审计结果为准。
由于光伏行业处于供需失衡、产业链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低迷的阶段,国华金泰光伏玻璃业务自投产运营以来处于亏损状态,现金流严重短缺,其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主要靠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金融机构等的借款,资产负债率高企,2025 年度净资产已为负。本次国华金泰需履行的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义务,将加重国华金泰的现金流短缺的困难,将给国华金泰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国华金泰可能出现未能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缴纳上述款项而被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的风险,以及国华金泰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资金出现严重短缺而导致其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9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