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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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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8-17
2026-08-17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涉企服务集约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6〕25号  发布时间:2026-08-06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深化涉企服务集约化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深化涉企服务集约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以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为抓手,推动涉企服务线上线下集约融合,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集约化、一体化、便利化”改革方向,巩固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成果,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主线,以数字赋能推进制度创新,以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构建“一入口、一站办、全覆盖、全闭环”的涉企线上线下集约融合服务新格局,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统一门户,推动涉企平台集约化
  1.强化核心枢纽定位。将“赣企通”平台打造为全省涉企服务总入口、总平台,统筹承载全省涉企政策兑现、事项办理、综合服务、诉求处置等全功能,实现涉企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平台清理整合。开展全省涉企平台专项清理整合工作,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有明确要求外,各地各部门自建的涉企服务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系统等,原则上全部整合并入“赣企通”平台,按领域打造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开发区服务、“1269”产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等特色专区;确需保留的,实现与“赣企通”平台同源发布、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严禁重复建设,防止企业“多头注册、多端跑动”,实现涉企平台一体化集约管理。(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3.深化线上线下融合。逐步推动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各类涉企服务入驻线上“赣企通”平台和线下“企业之家”,实现业务通办、数据同源、服务同标,构建“线上随时办、线下就近办”的全渠道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二)统一标准规范,推动审批服务集约化
  4.推进事项标准化梳理。全面梳理全省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的事项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全省统一,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全省通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5.深化业务系统深度对接。依法依规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领域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赣企通”平台全面对接、深度融合,破除系统壁垒,深化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省直有关单位)
  6.强化项目审批集约服务。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加强各审批环节数据跨部门共享与利用,依托“赣企通”平台和“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推行“一网申报、一窗受理”模式,强化多部门提前辅导、并联审批,推动审批服务由分散、串联向集成、并联转变,助推项目审批全面提速增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防动员办、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7.推动涉企事项集中办理。除涉密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赣企通”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持续提升网办深度和网办率。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涉企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整合部门专窗为涉企综合服务窗口,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防止企业“多头跑、来回跑”。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非必要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场所,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8.拓展“高效办成一类事”集成服务。以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主线,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围绕经营主体开办、经营、变更、注销全链条,以及产业链发展等重点领域,创新打造“一类事”集成服务场景,将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个办事场景,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实现从“多头跑、多次办”到“一次办、网上办”的转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有关单位)
  (三)实现兑现闭环,推动政策兑现集约化
  9.统一政策发布渠道。除涉密等特殊情形外,全省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所有惠企政策应当在“赣企通”平台发布,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步梳理发布本领域国家层面出台的惠企政策。(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10.优化兑现服务模式。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三种兑现方式,将涉及财政资金兑现的惠企政策梳理成可申报、可兑现的事项,在“赣企通”平台发布。符合条件的惠企资金原则上全部依托“赣企通”平台兑现,同时保留线下服务渠道,实现政策兑现统一规范、直达快享。(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11.完善兑现窗口服务。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辅导、帮办代办等全流程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
  (四)拓展服务范围,推动综合服务集约化
  12.强化法律服务。聚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需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法律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公证、仲裁、破产处置等全链条法律服务。(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
  13.提升金融服务。推动“赣金普惠”平台与“赣企通”平台对接,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创新,为企业提供贷款、保险、担保等多元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
  14.做实人才服务。对接“赣才码”“赣服通”相关功能,为人才提供认定、补助申领、医疗保障、旅游出行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员工招录及培训对接等集成服务,做好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深化科创服务。聚焦科创涉企服务重点领域,系统集成政府、社会、市场三侧科技创新资源,为创新型企业、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特派员技术指导、企业孵化培育、科研仪器共享等科创服务,构建从技术难题破解到成果落地转化的全流程闭环服务,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科学院)
  16.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围绕企业跨国经贸往来需求,依法依规优化进出口流程、汇率避险指导、出入境审批等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从出口指导、相关备案、出口信保、国内仓储、国际物流、报关通关、监装溯源、自主收结汇、税务申报等涵盖关、汇、税的一站式全程服务,解决企业出口难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南昌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
  17.健全诉求统一办理服务。汇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非公企业维权服务机构、政企沟通座谈等渠道涉企诉求,建立诉求统一归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回访评价闭环机制,定期梳理企业共性诉求,优化服务举措,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
  (五)打通服务入口,推动码上服务集约化
  18.强化企业统一赋码。将“赣通码”打造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码,为企业提供统一的二维码服务入口,实现企业“一码通省、一码办事”。加快“企业码”建设,依法依规全面汇聚企业基础信息、经营信息、信用信息、办事信息等数据,建立“一企一档”数字档案,实现企业数据“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强化数据共享复用。(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19.拓展“码上办”应用场景。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码上办”全覆盖,推动“赣通码”在行政检查、金融服务、政务服务、人才服务、项目申报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通过“赣通码”与电子证照系统深度集成融合,优化企业证照共享调用服务,企业通过亮码即可快速调取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企业办事“免证办、扫码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有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8月)。印发工作方案,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实施措施,启动改革各项工作。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6年9月-12月)。实现“赣企通”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基本完成涉企平台、审批服务、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码上服务等集约化改革任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月-12月)。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改革成效全面显现。
  四、保障措施
  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办)牵头,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常态化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挖掘改革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面展示改革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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