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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漂烫后的海参不再是初级农产品,适用13%税率
发布时间:2026-09-20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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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漂烫后的海参不再是初级农产品,适用13%税率

 

文/每日一税团队

 

 

编者按:2026年9月2日,湖北省税务局通过问答形式明确漂烫后的海参增值税税率适用口径。现整理与大家分享。

 

问:纳税人销售经过漂烫处理的海参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吗?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规定:“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农产品中包括水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包括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经过漂烫处理的海参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
既然经过漂烫处理的海参不再是初级农产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经过漂烫处理的海参不适用9%增值税税率,而是适用13%增值税税率。
思考:

1.自然人开具猪粪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免税农产品么?

2.挂面是否属于适用9%税率的农产品?

3.松花蛋是否属于适用9%税率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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