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货物复运进境税收征管有关问题,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货物复运进境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zhangrongmao@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海关总署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货物复运进境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